http://qinghai.hteacher.net 2024-10-14 09:17 青海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定期注册程序
教师应当在定期注册有效期满前60日内,申请办理下一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定期注册实行网上申请。
(一)网上报名
2024年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1日8:00至10月23日18: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网上报名。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应及时下载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定期注册报名的详细操作流程,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使用手册》查看。
(二)学校审核
注册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向任教学校(单位)提交《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等申请材料,任教学校(单位)对本校(本单位)教师是否具备注册条件进行审核,如实在申请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为申请人出具年度考核证明、师德考核证明、聘用合同等材料。
(三)现场确认
中小学、事业单位相关教育机构按人事隶属关系,省直有关幼儿园、中小学校和相关教育机构、行业企业办学机构等按照属地化管理,将本校(本单位)教师注册申请材料统一报送至主管县级(含县级)以上教师资格注册机构,注册机构对学校所报申请者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首次注册、定期注册和暂缓注册者需提交材料如下。
1.申请教师资格首次注册者,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3)中小学校(主管部门)聘用合同或人事档案主管部门开具的聘用合同证明;
(4)任教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2.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者,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3)中小学校(主管部门)聘用合同或人事档案主管部门开具的聘用合同证明;
(4)任教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近五年内每年年度考核证明;
(6)校本培训和县级(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证明;
(7)参加复查测试取得的普通话等级水平证书。
3.暂缓注册后重新申请注册者,应当根据暂缓注册欠缺条件提交以下材料:
(1)完成规定培训任务的校本培训和县级(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证明;
(2)重新申请注册前一学期连续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证明;
(3)暂缓注册期内的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4)暂缓注册期内参加普通话复查测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学科认定要求的普通话等级水平证书;
(5)暂缓注册的“低段高聘”者,须提交与现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出具调整到相应岗位任教的县级(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证明;
(6)暂缓注册的“科证不一致”者,须提交中小学校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调整到科证一致教学岗位的证明,或提交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不少于120学时的转岗培训结业证书。
(四)注册审核
1.初审。现场确认工作完成后,注册机构(县级或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登录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进入定期注册管理页面,在对受理的材料进行逐一审核的基础上,于11月22日前作出初审注册结论并提前进行公示。
2.复核。初审完成后,复核机构(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登录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本市、州所辖范围内已给出初审注册结论的申请人进行复核,于12月6日前作出复核注册结论。
3.终审。复核完成后,终审机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登录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已给出复核结论的申请人进行终审,于12月20日前作出终审注册结论。
(五)材料归档
注册工作结束后,注册机构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份交还申请人所在学校(单位)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另一份和其他材料由注册机构归档保存。
四、注册结果运用
(一)注册合格
注册合格者,可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有效期内,按照教师资格类别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二)暂缓注册
暂缓注册者,原则上不得聘用在教育教学工作岗位。特殊情况的,经本人申请,可与任教学校签订试聘合同,试聘期一般不超过2年。试聘期内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称(职务),不得参加评优评先。试聘期内可以重新申请注册,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试聘期满后仍达不到注册条件的,应予解聘,调离教育教学岗位。
(三)注册不合格
注册不合格者,应予解聘,调离教育教学岗位。
五、其他事项
(一)持有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且现在中小学任教者,应选择与现任教学段、学科相同或最为相近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定期注册,未注册的教师资格证书继续有效。
(二)定期注册工作不收取教师和学校任何费用。
(三)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等,因错过报名时间、选错注册机构或现场确认点、报名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的,注册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可以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的“定期注册问题”,并对照处理,或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电话010-56761296和当地注册机构咨询电话。青海省各注册机构联系方式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咨询服务”栏目下的“各省份定期注册工作联系方式”。
青海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4年10月10日
原文标题:青海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181/a72871709981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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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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