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uangxi.hteacher.net 2023-04-15 09:37 广西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3〕15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我市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贺州市户籍或持有贺州市有效期内居住证;
(二)贺州学院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
(三)持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四)驻守在贺州市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工作权限,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安排见附件1。
三、认定时间
上半年申请人网报时间为4月17日9:00至7月6日16:00。
四、认定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2023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广西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3)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听障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应通过国家专门的听障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得国家统一认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要求与普通申请人一致。
(5)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的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申请认定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免予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一致。
我市体检时间:第一批是2023年4月20日至5月24日;第二批是2023年6月10日至7月6日,请申请人务必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安排如下:
注:今年我市试行教师资格体检信息共享,到贺州广济医院体检的申请人可以凭电子版体检表进行现场认定,不需要提交纸质版体检表。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根据系统提示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如实、准确填报申请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在完成网上申报的所有环节,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生成报名号,方为报名成功。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须根据实际情况从以下三项中选择:一是户籍所在地;二是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填报驻地);三是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上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按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申请人,“认定机构”选择“贺州市教育局”。“选择确认点”时贺州学院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请选择“贺州学院”确认点,其余人员请选择“贺州市教育局人事科”确认点。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认定机构”请选择自己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县(区)教科局。
(二)现场确认
资格认定材料现场提交时间详见附件2 ,逾期不提交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贺州学院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材料时间为6月15日,具体地点由学校教务处协调安排。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提交地点:贺州市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南厅综合窗口,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太白西路161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C区综合窗口,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774-5137731(窗口) 、0774-5139579(市教育局)。上班时间:9:00-12:00,13:30-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周末不上班。因为需要现场进行网办申请操作,请申请人自带手机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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